漳州严查 | 芗城、龙文多人被查处!
4月8日
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
芗城、龙文严查严处!
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
不按道行驶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
机动车"违停"、斑马线不礼让行人
等交通违法行为
又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人被!曝!光!
一起来辨认一下都有谁
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曝光台
姓名:曾*山
违法地点:芗城区元光路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陈*宗
违法地点:芗城区漳华路与芝山路岔口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陈*元
违法地点:芗城区世新路口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何*梅
违法地点:芗城区腾飞路与芝山路岔口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黄*娇
违法地点:芗城区漳华路与丹霞路岔口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吴*辉
违法地点:芗城区漳华路与芝山路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陈*宝
违法地点:芗城区漳华路与丹霞路岔口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陈*松
违法地点:芗城区世新路口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蔡*贵
违法地点:芗城区元光路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姓名:蔡*艺
违法地点:芗城区元光路
违法时间:2022.4.15
违法行为: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
未戴安全头盔
曝光台
姓名:叶* 婷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叶* 清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林* 珍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赖* 澎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王* 婷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叶*桂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蔡*福
违法地点:景文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陆* 海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庄* 军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韩* 梅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李* 涛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兰*平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阮* 根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沈* 彬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张* 平
违法地点:九龙大道与汇景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姓名:叶* 才
违法地点:漳华路与龙江路
违法行为:未戴安全头盔
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
曝光台
违法车辆:闽ENL919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新浦东路荣桂路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李*钟
违法车辆:闽ESJ003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建元东路与迎湖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郑*月
违法车辆:闽E82E33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建元东路与迎湖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杨*华
违法车辆:闽D356SD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朝阳中学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杨*霞
违法车辆:闽D5009E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建元东路与迎湖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赖*明
违法车辆:闽E710AM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新浦东路荣桂路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郭*
违法车辆:闽EEN161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新浦东路荣桂路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林*苹
违法车辆:闽DK3C86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建元东路与迎湖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刘*鹏
违法车辆:闽E29Q27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新浦东路荣桂路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郑*燕
违法车辆:闽A327DZ
违法时间:4月13日
违法地点:建元东路与迎湖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车主:庄*华
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
为进一步规范芗城、龙文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,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与文明程度,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,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从严整治芗城、龙文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从严整治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,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扣车。
二、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、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。
三、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,除依法处罚外,一律予以曝光。
四、大力倡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。
五、从严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,除依法处罚外,一律予以曝光。
六、从严整治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交通违法行为。
七、从严整治“炸街”、“飙车”行为,一律顶格处罚,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鼓励群众积极举报,举报查实的将予以奖励。
八、对上述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抄告,对于属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干部职工、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,抄告其所在单位、文明办、机关工委,文明校园的干部职工、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,同时抄告教育局,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与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考评挂钩。对于不属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人员交通违法违规的,通报其所在村(居)委会加强教育、管理。
请辖区所有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互相告知,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行车,抵制交通陋习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2年4月8日
漳视新闻综合漳州交警、芗城交警
编 辑/陈吟秋
监 制/程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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